新标准中除了对以上试验程序和要求做了部分变化外,同时对其他一些地方的做了部分修改。主要改动内容如下:
1. 新标准在第38.3.2章节插入了新的一节,规定了对于不同类型锂电池和电池组需要进行的哪些试验项目进行了详细规定,旧标准中并没有明确说明不同类型的电池如可充电电池,不可充电电池,元件电池等的试验项目,新的标准对此做了详细规定,使试验更加明确。
2. 修改了部分名词的定义,如电池,大电池和小电池,漏液,质量损失。
3. 新标准中对于电池质量5g≤M≤75g ,质量损失限值由原先的0.1%修改为0.2%。电池质量M≥75g,质量损失限值为0.1%。
4. 新标准中在第38.3.2.2节对新型号电池的定义进行了重新说明,电池或电池组与已通过试验型号电池间有以下不同的应视为新型号进行试验:
(a) 对于原电池和原电池组,阴极、阳极和电解液有按重量超过0.1克和20%的变化(以较大者为准)
(b) 对于充电电池和电池组,以Wh表示的标称能力变化超过20%,或标称电压增加超过20%;或
(c) 可导致任何试验不符合要求的变化。
在新标准中也列出了部分可能导致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变化类型:
(a) 阳极、阴极、隔膜、电解液材料的变化;
(b) 保护装置的改变,包括硬件和软件;
(c) 电池或电池组安全设计上的改变,如排气阀;
(d) 元件电池数量的改变;
(e) 元件电池连接方式的改变。
另外,中国民用航空局也根据此最新版UN38.3测试规范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锂电池航空运输测试规范》,目前已过征求意见阶段,预计将于2013年开始实施。